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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雄县人民政府关于城区内三宗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招商公告
2007-09-19 09:23  文章来源:镇雄县人民政府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供求


县人民政府决定将县城南大街金叶宾馆上侧等三宗土地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地理位置及占地面积
1、高层电梯公寓:占地约3亩,南抵金叶宾馆餐厅、北接迎宾酒楼。
2、东城农贸市场:占地约4.9亩,位于县城龙井路中段。
3、新村小区农贸市场:占地约5.95亩,位于县城新村安置小区。
三宗土地详细资料请到镇雄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储备交易中心查询。
二、建设要求
(一)高层电梯公寓:拟建16层以上(含16层),其中一、二、三层为商业用房,四层以上为住宅公寓。高层电梯公寓建设方需具有国家二级以上房地产开发资质,也可发包给具有国家二级以上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建设。
(二)东城农贸市场:建筑层高不超过3层。一楼要有足够的大棚建筑面积,大棚内以鲜货交易为主,可以有适当的干货交易;二楼主要以干货交易为主;三楼可设计为仓储或业主简易工作用房。
(三)新村小区农贸市场:建筑层高不超过3层。一楼要有足够的大棚建筑面积,大棚内以鲜货交易为主,可以有适当的干货交易;二楼主要以干货交易为主;三楼可设计为仓储或业主简易工作用房。
三、出让底价
按照相关土地管理政策规定,该三宗土地实行有偿挂牌出让,出让底价分别为:
(一)高层电梯公寓:每亩200万元人民币;
(二)东城农贸市场:每亩20万元人民币;
(三)新村小区农贸市场:每亩30万元人民币。
四、土地出让金的收取和保证金的返还
(一)土地公开挂牌出让后,土地使用出让金从中标业主报名费中扣抵,剩余报名费转为项目建设保证金;未竞得土地的业主报名费在3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
(二)高层电梯公寓中标业主项目设计方案经县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返还项目建设保证金65%,剩余保证金在主体工程完成三层后全部返还。
(三)东城农贸市场中标业主项目设计方案经县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返还项目建设保证金65%,剩余保证金在主体工程完成后全部返还。
(四)新村小区农贸市场中标业主项目设计方案经县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返还项目建设保证金65%,剩余保证金在主体工程完成后全部返还。
五、报名事项
(一)高层电梯公寓:竞标业主报名费为1500万元人民币(含建设保证金等)。
(二)东城农贸市场:竞标业主报名费为200万元人民币(含建设保证金等)。
(三)新村小区农贸市场:竞标业主报名费为300万元人民币(含建设保证金等)。
(四)报名时间:2007年9月15日至10月5日。
(五)报名地点:镇雄县招商局。
(六)联系方式:电话(13887083199、0870—3121564),
传真(0870—3120335)


镇雄县人民政府
二○○七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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